首页 | 热闻 | 国闻 | 油画 | 书法 | 工艺 | 摄影 | 篆刻 | 鉴赏 | 收藏 | 版画 | 紫砂 | 民间 |
门诊特病如何办理流程

发稿时间:2023-06-15 16:26:15 来源: 找法网

一、门诊特病如何办理流程

门诊特病办理流程:


【资料图】

1.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,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、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;

2.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;

3.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;

4.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,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》第六条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。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,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。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,采取定服务机构、定服务项目、定考核指标、定结算标准、定支付办法等方式,探索就医、支付、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,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。

二、特殊门诊包括哪些病

参保职工患如下疾病且病情达到鉴定标准的,可申请享受特殊门诊医疗待遇:恶性肿瘤、糖尿病、心脏病(Ⅱ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)、肾功能衰竭、肾脏、骨髓移植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、脑血管疾病后遗症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精神分裂症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白血病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、帕金森氏综合症、尿崩症、少数费用大疾病,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。

三、办理异地就医后门诊怎么报销

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,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;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,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,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、医疗卡、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。

标签:

责任编辑:mb01
广告服务

推荐

回放

x